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参考了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方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乃孝 王全国 杨文轩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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