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权责利相统一、报酬与风险相对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任职的其他董事发放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职工出任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
(2)未在公司担任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发放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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