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安行
股票代码:603776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弘(常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9年12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永安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安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变动计...............................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8
第七节 备查文件...................................................9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为如下含义:上市公司、公司、永安行 指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福 指 福弘(常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弘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比例降至5%以下。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福弘(常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6593642T
主要经营场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8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弘九洲(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9日
合伙期限:2010年12月29日至2022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
法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 职务 其他国家或地
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汤胜军 男 中国 常州 执行事务合伙 无
人委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股份变动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变动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9月2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减持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627,4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永安行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永安行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0,258,640股,占永安行总股本的5.4689%。
截至2019年12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永安行股份886,676股,占永安行总股本的0.472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永安行无限售流通股股份9,371,964股,占永安行总股本的4.9962%。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永安行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弘(常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汤胜军
2019年12月13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
司 在地 路400号
股票简称 永安行 股票代码 6037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福弘(常州)股权投资基 信息披露义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务人注册地 香路8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东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10,258,64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 5.4689%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886,676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 0.4727%
比例 持股数量: 9,371,964股
持股比例: 4.996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否?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是□ 否 □ 不适用?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弘(常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汤胜军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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