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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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已预先对公司拟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刘永泽 迟维君 吕功华
    
    2019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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