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激励对象张义群、周旭、蔡杰等12人单方面提出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而离职,其已不符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激励条件,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拟对张义群、周旭、蔡杰等12人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26,9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435,900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91,000股;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7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38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颂勋 盛绪芯 赵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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