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仔细阅读相关会议材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100%股权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林州重机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