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19-076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客户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独立意见。
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基于与客户的多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防范经营风险,落实双方往来款项的债务偿付问题,达成债务重组方案,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因此,同意公司减免客户部分债务。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李挥、刘鹏、朱鸣学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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