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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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06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2019-077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因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紧急,各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通知发出时间。本次会议于2019年 12月13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 15号旷怡大厦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到董事 9名,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刘希、庄献民、孙小林、罗爱平、曾志强、付磊、丁健、胡春生出席了会议,其中丁健以通讯形式出席。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修改稿)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核准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并调整定价基准日、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募集资金规模、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限售期,以及与发行对象签署相关协议或补充协议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事宜;
    
    2、授权董事会批准、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协议、合约及其他必要文件,以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作、申报、回复、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4、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根据中国证监会等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申报、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上市申请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回复相关问
    
    题、修订和补充相关申请文件;
    
    6、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包括本次董事会决议后不时修订及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情况及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意见,针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的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的变化,或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或募集资金使用条件变化等,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定价基准日、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募集资金规模、限售期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难以实施的情形,或虽可实施但将给公司整体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之情形时,酌情决定延期、中止或终止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9、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完成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登记、核准或备案;
    
    10、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事宜;
    
    1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具体事宜,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上述授权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因本议案已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内容进行调整,故原议案不再提交相关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修订稿)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将公司的经营范围修改为“生产医疗器械Ⅲ类:体外诊断试剂,Ⅱ类:生化分析系统、体外诊断试剂、临床检验器械,I类;电子设备;经营医疗器械Ⅲ类: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含诊断试剂)、临床检验器械, II 类;I 类;研究、开发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电子设备;销售自产产品;批发电子设备;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该企业于2009年11月06日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变更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由于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及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修订,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的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此次变更的一切相关事宜。
    
    因本议案已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议案内容进行调整,故原议案不再提交相关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慎考虑,同意取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生效后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的议案》,不将其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股东大会并另行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原定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董事会拟取消原部分提案并增加新提案,并取消原定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时于2019年12月30日另行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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