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修改稿)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修改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后的公司营业范围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更符合公司当前实际业务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要求。对此,我们发表同意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所审议相关议案,并同意将上述各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付磊
胡春生
丁健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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