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9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0月13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7]1825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3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8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537,203.7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7,403,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共计人民币489,800,7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0月31日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3702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基本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2197.20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已 变 更 项 目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含部分变更)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3.6 万 永久补充流动 14,145.53 11,055.56 78.16% 2019年6月
吨聚乙烯(PE)资金、年产 8
管材、管件技 万吨新型防腐
术开发项目 钢管项目-3PE
年产 2.5 万 永久补充流动 2,251.22 1,935.37 85.97% 终止
吨钢丝网增强 资 金、年 产
聚乙烯复 合 6000 吨 双 轴
管材、管件扩 取向聚氯乙烯
建项目 (PVC-O)管材
项目、年产3.6
万吨 聚 乙 烯
(PE)管材、
管件技术开发
项目
年产8万吨新 7,730.00 7,406.11 95.81% 2019年9月
型防腐钢管项
目-3PE
年产 6000 吨 3,940.00 885.55 22.48% 2019年9月
双轴取向聚氯
乙烯(PVC-O)
管材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 20,913.32 20,914.61 100.01%
资金
合计 - 48,980.07 42,197.20 - -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审慎和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年产 6000吨双轴取向聚氯乙 2019年9月 2020年5月
烯(PVC-O)管材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年产6000吨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项目,现阶段已经完成dn250mm以下口径的市场推广,并满足产品的标准规范要求,现阶段集中攻关其它口径及配套系统的适配性,同时结合市场领域的需求及我公司产品结构领域的补充,预计在2020年5月份,能够实现项目的全面达产。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也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19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2、监事会意见
2019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宏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产品战略规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进度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荐机构对东宏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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