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对子公司出资方式
暨关联交易进展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对子公司出资方式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在关联交易的审核过程中,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进行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项预案,该预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三、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尹晓冰、和国忠、陈所坤、于定明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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