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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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19-045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收到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建议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19〕167号)的建议,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1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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