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108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9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2月12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15名,实际出席董事 11名,董事孙晓峰先生、王广基先生、柳红女士、李玉先生分别委托董事王化民先生、王化民先生、刘树森先生、黄百渠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19年12月1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 2019年 12月 1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宋尚龙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聘任彭雪松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聘任高越强先生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彭雪松先生、高越强先生简历附后),彭雪松先生和高越强先生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彭雪松先生符合公司副总裁的任职资格,高越强先生符合公司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其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彭雪松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高越强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58%股权(即11,600万元)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城大街支行申请的银团借款10亿元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318,297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91.13%;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 110,100万元(为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继续为其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61%。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简历:
彭雪松,男,1974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吉林会计师事务所、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高越强,男,1971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职员,财务结算中心副主任,审计部副主任、主任,财务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吉林亚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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