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19-052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移动办公平台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党彦宝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党彦宝先生、刘元管先生、卢军先生、高建军先生、雍武先生、高宇先生。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提名党彦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关于提名刘元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关于提名卢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关于提名高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关于提名雍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关于提名高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梁龙虎先生、郭瑞琴女士、赵恩慧女士。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梁龙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提名郭瑞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提名赵恩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于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内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和工作内容,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20万元/年,独立董事因履职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工商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建煤矿项目投产计划调整的议案》
同意红四煤矿、丁家梁煤矿根据政府审批实际进展相应顺延项目投产时间;根据新的投产时间对在建煤矿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经年审会计师复核的减值测试结果与承诺方商议承诺履行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建煤矿项目投产计划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56)。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六)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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