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编号:临2019-069
债券代码:122255 债券简称:13赣粤01
债券代码:122316 债券简称:14赣粤01
债券代码:122317 债券简称:14赣粤02
债券代码:136002 债券简称:15赣粤02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日以直接送达、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应参加会议投票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聂建春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控股股东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集团”)的通知,因工作岗位调整,李柏殿先生、李小松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推荐聂建春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201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聂建春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董事会考察、酝酿,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聂建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聂建春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聂建春先生拥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表决,决定聘任梁志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梁志爱先生拥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接控股股东省高速集团的通知,因工作岗位调整,李柏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王德山先生、吴革森先生、饶美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熊长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邹龙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济师职务,以上人员另有任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解聘李柏殿先生的总经理职务;解聘王德山先生、吴革森先生、饶美生先生的副总经理职务;解聘熊长水先生的董事会秘书职务;解聘邹龙赣先生的总经济师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公司指定副总经理梁志爱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解聘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因工作调整,公司董事会解聘李柏殿先生的总经理职务;王德山先生、吴革森先生、饶美生先生的副总经理职务;解聘熊长水先生的董事会秘书职务;解聘邹龙赣先生的总经济师职务,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解聘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谨此就李柏殿先生、王德山先生、吴革森先生、饶美生先生、熊长水先生、邹龙赣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以及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发展和投融资管理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参与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所辖部分服务区经营性设施资产评估作价364.71万元和现金19,292.75万元认购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行公司”)7,500万股定增股份,认购价格为2.62元/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等与本次畅行公司增资扩股相关的后续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定,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柏殿先生、李小松女士、谢泓女士、陶毅先生和蒋晓密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参与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独立第三方提供的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推动公司进一步分享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产业做强做优做大的红利,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2、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1、聂建春先生个人简历
2、梁志爱先生个人简历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附件1:
聂建春先生个人简历
聂建春:男,1976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历任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艾城管理所负责人,雷公坳管理所负责人、副所长,湖口管理所筹备负责人,艾城管理所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党支部书记、所长;公司综合部经理;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经理;江西高速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景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0月起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现兼任上海嘉融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西高速文化旅游发
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景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井冈
山市景泰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附件2:
梁志爱先生个人简历
梁志爱:男,1973年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昌泰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本公司研究发展部经理、江西嘉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西方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兼任上海嘉融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西
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西交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江西
核电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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