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19年12月)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号: 0
    
    归口部门: 保密级别: 一般
    
    编 制: 日期: 一般
    
    审 核: 日期: 一般
    
    批 准: 日期: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有效控制风险,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改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粤府令第259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对集团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内部管理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施独
    
    立、客观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促进集团公司完善治理、
    
    实现目标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及下属各级公司审计部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
    
    第四条 审计部门是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在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审计工作,向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责并报告工作。涉及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年度审计情况报告、违
    
    规事项处理、违法问题移送等重大事项,应当向党委报告。
    
    负责财务工作的部门不得同时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
    
    (一)掌握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程序和方法;
    
    (二)审计、会计、财务等相关专业知识,以及与业务活动相关的专业知识;
    
    (三)熟悉企业各类业务流程、各项规章制度;
    
    (四)语言文字表达、问题分析、审计技术应用、人际沟通、组织管理等职业技能;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恪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审计职业道德。
    
    (一)在从事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当保持诚信正直。
    
    (二)应当遵循客观性原则,公正、不偏不倚地作出审计职业判断。
    
    (三)应当保持并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按照规定参加后续教育。
    
    集团公司应当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职业胜任能力。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应当遵循保密原则,按照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
     获取的信息。审计人员对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
     密义务。
        第七条 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法律
    等专业背景或者相关管理工作经验,与审计相关的中级(含中级)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审计部门负责人在任职期间没有违法违纪或者其他不符合
    任职条件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
        第八条 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独立
    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受集团公司其他内设机构、分支机构或者
    个人的干涉。
        集团公司应当保障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独立履行职责,任何
    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九条 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决策与执行。不得从事下列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一)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业务;
    
    (二)资产、资源等分配、处置、管理;
    
    (三)投资、基建管理;
    
    (四)采购、招投标、合同管理;
    
    (五)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活动。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相关负责人、主管人员
    或者审计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除涉密事项外,审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
    
        审计部门委托社会审计机构独立实施审计项目的,应当审定
    实施方案,加强跟踪检查,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 审计部门在审计中如有特殊需要,可以聘请专门机构或者有专业知识人员参与某些特殊项目的审计。
    
    第三章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与权限
    
    第十三条 审计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对集团本部及下属公司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地区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集团本部及下属公司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完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制度;
    
    (四)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请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五)对集团本部及下属公司财务收支、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情况等进行审计;
    
    (六)对集团本部及下属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采购项目进行审计;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对集团本部及下属公司的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八)对集团本部及下属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九)对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十)协助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一)对下属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十二)向上级审计机关和主管部门提供各项审计数据;
    
    (十三)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审计部门应当将内部审计结果和发现的重大违纪
    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报告本公司主要负责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下属公司审计部门应同时报告上一级审计部门。
    
    
    第十五条 审计部门应当结合实际,科学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规划,按照内部审计全覆盖的要求,每5年至少对本公司及所属
    
    公司审计一次。
        第十六条 审计部门应当将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审计
    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以及
    本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资料,报请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向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并按要求报送同级审计机关备案。
    
    
    第十七条 审计部门及审计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提出下列要求或者建议: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要求集团本部各部室及下属公司按时报送发展规
    
    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政财务
    
    收支等有关资料(含相关电子数据);
    
    (二)检查和备份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
    
    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和现场勘察实物;
    
    (三)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四)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公司和个人开
    
    展调查和询问,获取相关证明材料;
    
    (五)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参加被审计单位有关会议;
    
    (六)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以及相关业务部门予以
    
    协助;
    
    (七)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理、提高绩效的建议;
    
    (八)对违法违规或者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八条 审计部门经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
    
    作出下列处理:
    
    (一)对正在进行的违法违规或者损失浪费行为,作出
    
    临时制止决定;
    
    (二)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或者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
    
    封存;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内部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
    
    (四)对不予配合审计工作的人员,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第十九条 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审
    
    计部门的工作,及时、真实、全面提供相关资料。
    
    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
    
    完整性负责。
    
    第四章 内部审计程序与方法
    
    第二十条 审计程序可分为准备、实施、终结和后续审计四
    
    个阶段,详见内部审计流程图(附件1)。
    
    第二十一条 审计部门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在审计
    
    项目实施前组成审计组。
    
    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审计组成员不得少于两人。
    
    第二十二条 审计部门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
    
    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由审计
    
    组起草,经审计部门审核,报主管领导签发。
    
    审计通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详见附件2):
    
    (一)被审计单位名称或者被审计人员姓名;
    
    (二)审计项目名称;
    
    (三)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和审计起止时间;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需要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员提供的资料以及其他必要的协助要求;
    
    (五)审计组组长及其他成员名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计部门经集团公司
    
    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一)协助有关部门查证,以及办理信访、举报等事项;
    
    (二)有证据或者迹象表明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存在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财政财务收支资料,转移、隐匿资
    
    产或者串通提供伪证等行为;
    
    (三)被审计单位涉嫌严重违法违规;
    
    (四)其他特殊情况。
    
    第二十四条 审计组应当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或者被
    
    审计人员的相关情况,评估其存在重大问题的可能性,确定
    
    审计的应对措施,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实施方案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名称或者被审计人员姓名;
    
    (二)项目名称;
    
    (三)审计目标和范围;
    
    (四)审计内容和重点;
    
    (五)审计程序和方法;
    
    (六)审计组成员的组成;
    
    (七)审计时间进度计划。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五条 审计部门可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采
    
    取送达审计和就地审计的方式。采取送达审计方式时,审计
    
    人员应对被审计单位报送的会计凭证、账表等资料进行检
    
    查、验收,填写借阅资料清单一式两份,审计组、被审计单
    
    位各一份。
    
    第二十六条 审计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方法实施审计:
    
    (一)通过检查、查询、监督盘点、发函询证等方法实
    
    施审计;
    
    (二)通过收集原件、原物或者复制、拍照等方法取得
    
    证明材料;
    
    (三)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和会谈内容作出记录,
    
    或者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会议记录材料;
    
    (四)记录审计实施过程和查证结果。
    
    第二十七条 审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获
    
    取审计证据,准确、完整记录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
    
    获取时间等信息;采集被审计单位电子数据作为审计证据
    
    的,还应当记录电子数据的采集和处理过程。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
    
    取得提供者的签名或者盖章确认;确实无法取得的,审计人
    
    员应当注明原因并签名确认。
    
    第二十八条 审计人员应当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
    
    计事项,逐一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包含下列内容(详见附件3):
    
    (一)被审计单位名称;
    
    (二)审计事项;
    
    (三)会计期间或者截止日期;
    
    (四)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以及结果记录;
    
    (五)审计结论、意见以及建议;
    
    (六)审计人员姓名和审计日期;
    
    (七)复核人员姓名、复核日期和复核意见。
    
    第二十九条 审计组完成审计项目后,应当以经过核实
    
    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向审计部
    
    门提交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审计概况,包括审计目标、审计依据、审计范围、
    
    审计内容及重点、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和审计时间等;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处理意见;
    
    (三)审计建议。
    
    第三十条 审计部门应当将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书
    
    面征求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员的意见。
    
    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员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可以向审计组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
    
    视为无异议。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员提出书面意见的,审计组应
    
    当进行研究和核实,并对审计报告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补
    
    充,连同该书面意见一并提交审计部门。
    
    第三十一条 审计部门应当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
    
    以及相关审计事项进行复核、审理。
    
    对涉及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
    
    人员存在较大分歧的,审计部门可以提请召开专项会议进行
    
    审议。
    
    第三十二条 审计部门应当将经过复核审理或者审议
    
    的审计报告报请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发。
    
    第三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向审计部门报送整改方案;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
    
    90日内完成整改,并将书面整改报告报送审计部门。
    
    审计部门应当对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检查,并向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审
    
    计整改情况。
    
    第三十四条 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组应对审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审计档案一般至少保留十年。审计档案的具体管理要求请按集团公司《审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章 内部审计结果运用
    
    第三十五条 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内部审计整改第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责任人。
    
    第三十六条 集团公司对内部审计发现的典型性、倾向
    
    性、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分析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
    
    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
    
    第三十七条 审计部门应当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内
    
    设机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重要事项共同实施、整改
    
    问责共同落实。
    
    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
    
    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八条 内部审计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
    
    应当按照管辖权限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章 披露
    
    第三十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内部审计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
    
    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向董事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七)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及重大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八)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第四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年度报告的同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应当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保荐机构应当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第四十一条 公司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应当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一次审计,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第四十二条 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或指出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针对所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专项说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明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四)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当将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备和有效执行情况,作为对公司各部门(含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考核重要指标之一。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四十四条 公司内部机构、下属公司和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审计部有权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可以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领导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决定,给与相应的处分;
    
    (一)拒绝接受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的;
    
    (二)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三)相互推诿责任,不配合审计人员工作的;
    
    (四)知情人员拒绝提供相关证据的;
    
    (五)以各种方式阻挠审计工作开展的;
    
    (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有关审计秘密泄露的;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拒不纠正审计发现问题的;
    
    (八)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
    
    (九)违反国家规定或者公司内部规定的。
    
    第四十五条 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一)隐瞒审计查出的问题或者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
    
    (二)未将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报告的;
    
    (三)隐瞒事实、违反回避规定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
    
    (五)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和泄露秘密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或者公司内部规定的。
    
    第四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因履行职责受到威胁、恐吓、打击、报复、陷害的,集团公司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正时亦同,修订权、废止权归属董事会。解释权由董事会授权审计部。2012年9月发布的《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同时废止。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十八条 各下属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各下属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且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附件:1.内部审计流程图
    
    2.审计通知书
    
    3.审计工作底稿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
    
    内部审计流程图
    
                                立项                   组织实施年度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
                                                       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
      计审                组成审计组           制,审计组成员不得少于
       准                                          两人。
      阶备
                           下发审计通知            实施审计的3个工作日前段
                           书
                          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阶   计审                                       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
       段    实                   实施审计程序           的审计事项,逐一编制审
      施                                      计工作底稿
                                                       被审计人员、单位可
                    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书面   在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
                    征求被审计人员、单位的意见     面反馈意见,逾期未提出
      计审                                    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结终              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送审送计报达告被给审相计关对部象门,抄
      段阶
                            审计资料归档
      续后                                    计报被告审送计达对之象日应起当30在审日
      计审                 审计整改            内报送整改方案、90日内
      段阶                                    完报告成报整送改审,计并部将门书面整改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2
    
    审 计 通 知 书
    
    被审计对象名称:
    
    简述审计依据、审计时间、被审计对象和审计项目名称。
    
    一、审计目的:
    
    二、审计范围:
    
    三、审计小组人员名单:
    
    四、其他审计工作要求:
    
    1.需要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员提供的资料;
    
    2.其他必要的协助要求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3
    
    审计工作底稿
    
    金额单位:
    
          被审计单位名称
             审计事项
     实施审计期间或者截止日期
      审
      计
      过
      程
      记
      录
      审
      计
      结
      论
      及
      建
      议  审计人员                            编制日期
      复
      核
      意
      见
          复核人员                            复核日期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州酒家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