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19-067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广州酒家”)于2019年12
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3号文)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8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900.00万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125.47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301.53万元后,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473.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6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17年6月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7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及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入金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使用状态时间
1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利口 14,305.50 7,929.15 2020年12月
福食品生产基地(广州)扩建项目
2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湘 13,871.00 10,474.62 2020年12月
潭)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3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梅 1,724.50 0.00 2020年12月
州)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4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 3,685.00 1,416.31 2020年12月
零售网络项目
5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 9,462.00 3,308.21 2019年12月
台扩建项目
6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餐饮门店建 14,038.00 8,283.85 2019年12月
设项目
7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技术 4,387.00 2,708.34 2020年7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 计 61,473.00 34,120.48 -
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经审计。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根据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前) 状态(调整后)
1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 2021年12月
餐饮门店建设项目
2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 2021年12月
电子商务平台扩建项目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餐饮门店建设项目
本项目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受到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且餐饮门店的选址合理性对其盈利水平具有重要影响,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经过审慎研究,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当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到2021年12月。
(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扩建项目
本项目根据前期可行性规划持续推进,但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的区域布局需求,为合理控制资金投入节奏,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到2021年12月。
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相关募投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州酒家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广州酒家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酒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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