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批准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0,424,6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5股。因此,公司总股本发生了变化,需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0,424,648.00元。”
拟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0,636,972.00元。”
(二)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60,424,64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60,424,648股,其他种类股0股。”
拟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90,636,97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90,636,972股,其他种类股0股。”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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