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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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19-078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2018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肖琳璐、刘仁龙、王育生等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59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73,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32 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2018年1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对象聂鹏、邵篪2018年12月3日拟被选举为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监事独立性,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公司监事不得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此首次及预留授予对象聂鹏、邵篪不能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2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330,000股回购价格为2.32元/股,预留授予的120,000股回购价格为1.48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总股本由 112854.0857 万减少至 112441.7857 万,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2854.0857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12441.7857万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2月12日出具了中喜验字(2019)第0025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2019年2月12日止,公司已经完成上述61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合计人民币946.456万元,其中:减少注册资本412.3万元,减少资本公积534.156万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12441.7857万元。
    
    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能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同时21名首次激励对象因离职已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应根据《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对涉及247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9,028,6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5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 752,000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9,028,600股回购价格为2.32元/股,预留授予的752,000股回购价格为1.48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总股本由 112441.7857 万减少至 111463.7257 万,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2441.7857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11463.7257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5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第02001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2019年7月15日止,公司已经完成上述249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合计人民币2205.9312万元,其中:减少注册资本978.06万元,减少资本公积1227.8712万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11463.7257万元。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徐彪、刘伟等1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13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59,9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32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总股本由 111463.7257 万减少至 111417.7357 万,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1463.7257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11417.7357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15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第02001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2019年11月20日止,公司已经完成上述13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合计人民币2205.9312万元,其中:减少注册资本 45.99 万元,减少资本公积 60.7068 万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11417.7357万元。
    
    鉴于前述减少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原文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8,540,857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28,540,857股,均为普通股。
    
    修订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4,177,357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14,177,357股,均为普通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本次拟调整经营范围,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原文为:
    
    第十三条 太阳能、光伏、风电、高压变频器、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桩产业链运营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制造高压变频器;销售自产产品;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书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修订为:
    
    第十三条 高压变频器、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桩产业链运营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制造高压变频器;销售自产产品;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书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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