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中科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2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603.2万元,扣除发行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371.65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9月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39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 项目投资规模 使用募集资金规模
1 财险领域参考系统平台项目 17,137.75 17,137.75
序号 募投项目 项目投资规模 使用募集资金规模
2 寿险领域参考系统平台项目 16,186.37 16,186.37
3 公共卫生健康医疗监管服务平台项目 10,456.91 10,456.91
4 行业应用软件通用组件平台研发项目 7,404.70 7,404.70
5 行业应用软件运维服务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9,185.92 9,185.92
合计 60,371.65 60,371.65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上述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12日出具的致同专字(2019)第110ZA7510号《关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19年9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9,842.60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842.60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募集资 以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
序号 募投项目 金净额 投入募投项 金额
目的金额
1 财险领域参考系统平台项目 17,137.75 2,471.63 2,471.63
2 寿险领域参考系统平台项目 16,186.37 4,863.69 4,863.69
3 公共卫生健康医疗监管服务平台项目 10,456.91 2,507.28 2,507.28
4 行业应用软件通用组件平台研发项目 7,404.70 - -
5 行业应用软件运维服务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9,185.92 - -
合计 60,371.65 9,842.60 9,842.60
四、公司就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9,842.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12日出具了致同专字(2019)第110ZA7510号《关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中科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中科软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后续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
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