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编号:临2019-056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申请银行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申请银行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2020年公司及各子公司预计新增银行贷款70,000万元,为此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单笔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下(含10,000万元)、累计人民币70,000万元以下(含7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非授信情况下)的独立决策权限,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贷款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贷款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融资合同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合计53亿元。综合授信的融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贴、保函、法人信用、国内贸易融资等。在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明细如下:
申请银行明细及授信情况表
单位:万元
申请授信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保证方式
单位
兴业银行哈尔滨哈药路 300,000 一年 信用
支行
哈药集团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180,000 一年 信用
人民同泰 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医药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河 30,000 一年 信用
有限公司 图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哈尔滨群 20,000 一年 信用
力支行
合计 530,000
上述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业务时仍需另行与银行签署相应合同。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