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迪龙: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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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19-100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9年11月16日届满,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已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适当延期,并于2019年11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
    
    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依据《公司法》、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推荐人推荐的独立董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总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12月19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本公司董事会;
    
    (三)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应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除应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担任独立董事所必须具备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
    
    (2)在本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本条及下述的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3)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4)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7)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8)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七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9)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10)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1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3)在其他5家以上(含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1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6、董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9年12月19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鹏娜、杨媛媛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0735666
    
    联系传真:010-80735777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人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前面方框划√)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出生年月
      电话                                    性别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  □否  符合本公司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 历         【注: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注:指与上市公司、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说明       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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