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资本: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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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19-070
    
    债券代码:155355、155449、155459、155692、155693
    
    债券简称:19航控02、19航控04、19航控05、19航控07、19航
    
    控08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2019年12月7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2日下午4:3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中航资本大厦公司4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表决。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创界先生主持。
    
    经与会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核查<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激励对象名单初步核查,监事会认为:
    
    1、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规定的任职资格;
    
    2、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或监事;
    
    4、不属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不存在依据公司相应的绩效评价办法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
    
    6、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或者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列入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公司将通过内部网站或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对股权激励名单进行审核并充分听取公示期间的反馈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期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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