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源电力: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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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9059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有否决提案的情形。否决提案名称具体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4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2.5 发行数量
    
    2.6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2.7 限售期
    
    2.8 上市地点
    
    2.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
    
    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切实
    
    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9、《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
    
    宜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豁免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要约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15:00至2019年12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4楼会议中心。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陶云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543人,代表股份209,093,9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46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04,523,9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22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539人,代表股份104,569,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24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541人,代表股份129,739,8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48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5,169,9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24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539人,代表股份104,569,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240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否决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195,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0925%;反对55,114,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3588%;弃权15,783,9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5,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54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41,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533%;反对55,114,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4809%;弃权15,783,9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5,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659%。
    
    2、逐项审议否决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合计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79,354,056股)。
    
    议案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96,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3187%;反对55,829,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17%;弃权15,114,0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64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96,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187%;反对55,829,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17%;弃权15,114,0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495%。
    
    议案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61,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1377%;反对56,014,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1741%;弃权15,164,2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61,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1377%;反对56,014,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1741%;弃权15,164,2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82%。
    
    议案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4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1279%;反对56,142,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2728%;弃权15,048,8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59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48,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1279%;反对56,142,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2728%;弃权15,048,8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993%。
    
    议案2.04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76,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1488%;反对56,072,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2194%;弃权15,090,9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63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76,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1488%;反对56,072,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2194%;弃权15,090,9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317%。
    
    议案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76,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1488%;反对56,045,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1980%;弃权15,118,7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65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76,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1488%;反对56,045,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1980%;弃权15,118,7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532%。
    
    议案2.06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5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1297%;反对55,994,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1588%;弃权15,194,5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7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551,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1297%;反对55,994,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1588%;弃权15,194,5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116%。
    
    议案2.07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67,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3733%;反对55,221,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5635%;弃权15,650,6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67,2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733%;反对55,221,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635%;弃权15,650,6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631%。
    
    议案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490,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8539%;反对55,000,5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3930%;弃权15,248,4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75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490,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8539%;反对55,000,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3930%;弃权15,248,4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531%。
    
    议案2.0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22,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1299%;反对50,859,6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2012%;弃权6,057,3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6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22,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1299%;反对50,859,6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2012%;弃权6,057,3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689%。
    
    议案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72,5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3003%;反对55,831,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34%;弃权15,135,7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66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72,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003%;反对55,831,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334%;弃权15,135,7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663%。
    
    3、审议否决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项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合计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79,354,056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58,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2122%;反对57,273,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1452%;弃权13,807,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3,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58,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2122%;反对57,273,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1452%;弃权13,807,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3,0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26%。
    
    4、审议否决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合计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79,354,056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39,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1976%;反对55,211,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5557%;弃权15,888,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24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3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1976%;反对55,211,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557%;弃权15,888,8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467%。
    
    5、审议否决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055,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0255%;反对54,951,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2807%;弃权16,087,3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6,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9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01,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2453%;反对54,951,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3550%;弃权16,087,3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6,3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997%。
    
    6、审议否决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215,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1021%;反对52,482,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1001%;弃权18,395,7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9,6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9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61,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688%;反对52,482,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523%;弃权18,395,7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9,6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789%。
    
    7、审议否决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035,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6.0161%;反对54,141,8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8936%;弃权16,916,4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6,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9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81,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2302%;反对54,141,8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311%;弃权16,916,4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6,1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387%。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196,7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7.0930%;反对35,002,1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399%;弃权12,895,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7,0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16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842,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0822%;反对35,002,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787%;弃权12,895,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7,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1%。
    
    根据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公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之“五、本规划的生效机制”,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结束之日(即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于发行对象名下之日)起生效。
    
    9、审议否决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98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5.9930%;反对55,043,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3248%;弃权16,063,1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7,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8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33,2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1929%;反对55,043,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4260%;弃权16,063,1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7,3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811%。
    
    10、审议否决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豁免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项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合计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79,354,056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22,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5700%;反对58,801,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3228%;弃权11,815,6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9,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22,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5700%;反对58,801,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3228%;弃权11,815,6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9,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72%。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606,3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9.1586%;反对42,925,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5293%;弃权21,561,9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1,6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252,3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2948%;反对42,925,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859%;弃权21,561,9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1,6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194%。
    
    杨宝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工程建设管理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项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合计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79,354,056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97,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1751%;反对49,259,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9680%;弃权15,383,1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47,3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97,0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1751%;反对49,259,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9680%;弃权15,383,1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47,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570%。
    
    上述议案中除去议案11、议案12以外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提案,上述议案中的特别决议事项均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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