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3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张恒岩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安国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纬机车”)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海纬机车86.53%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本次交易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本次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我们对《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同时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可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合规,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
4、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方案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春和
刘淑君
崔洪斌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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