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子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19-073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 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 号)、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航工业所属单位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航空资本[2016]966号)等文件要求,为了落实国家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相关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电子”或“公司”)拟将子公司兰州万里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航机电”)目前承担的职工生活区“三供一业”业务、资产等实施分离移交,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离移交工作情况
本次分离移交的接收方包括兰州市热力总公司、兰州国资利民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供电公司、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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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兰航机电
已分别与接收方签订移交协议。
二、本次分离移交范围及资产情况
本次分离移交范围包括兰航机电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等企业办社会职能,包括受地方政府委托,由兰航机电代管的在2005年原兰州万里航空机电厂实施政策性破产时下划至甘肃省政府的企业办社会职能以及上市公司资产。其中,涉及上市公司的资产如下:
兰航机电拟分离移交的供热实物资产包括家属区现有东区(北区)、东区(南区)、西区、万欣家园及83栋四个福利区居民楼配套设备设施。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产账面价值27,029,672.81元;累计折旧6,072,658.88元;已计提减值准备0元;账面净值20,957,013.93元。
兰航机电拟分离移交的物业实物资产包括家属区现有东区(北区)、东区(南区)、西区、万欣家园及83栋四个福利区居民楼配套设备设施。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产账面价值13,071,537.20元;累计折旧1,108,132.6元;已计提减值准备0元;账面净值11,963,404.60元。
四、“三供一业”改造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及《兰州万里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总体协议》,中央财政对中央下放政策性破产企业补助比例为100%,中央下放其他企业部分补助比例为50%由中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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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剩余50%资金企业(含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自筹组成(且中
央企业集团公司及移交企业的主管企业承担比例不低于30%),但
安宁区政府管理的144户廉租房改造费用的50%自筹部分由安宁区
政府筹措解决。
根据财资[2017]59号《财政部关于预拨吉林等21省(区、市)2017年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兰航机电“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居民户数为1,970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31 号),分项目户均改造费用补助标准为:供水0.58万元、供电0.92万元、供热(气)0.95万元、物业管理0.75万元。
因此,上述三供一业改造费用中,由兰航机电承担的费用共计1,260.80万元。
五、本次剥离移交工作对上市公司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 号)等文件,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涉及公司固定资产净值约3,292.04万元,公司将按照规定核减有关资产及所有者权益。
2、兰航机电本次分离移交项目自行承担维修改造资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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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0.80万元,公司将按照规定核减有关资产及所有者权益。
3、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长远来看将有效降低公司成本费用负担,进一步精干公司主业,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4、本次移交后兰航机电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服务更为专业化,服务质量提高有利于公司职工家属生活条件的改善。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八次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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