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5 证券简称:嘉诚国际 公告编号:2019-054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9年12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骏马大道8号嘉诚国际2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5,448,3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6.814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段容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麦伟雄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王英珍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5,420,200 99.9671 28,100 0.0329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5,420,200 99.9671 28,100 0.0329 0 0.000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段容文 85,410,704 99.9560 是
3.02 黄艳婷 85,410,704 99.9560 是
3.03 黄平 85,410,704 99.9560 是
3.04 黄艳芸 85,410,704 99.9560 是
3.05 水田晴夫 85,410,704 99.9560 是
3.06 邹淑芳 85,410,704 99.9560 是
4、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陈海权 85,410,704 99.9560 是
4.02 谢如鹤 85,410,704 99.9560 是
4.03 梁肖林 85,410,704 99.9560 是
5、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5.01 袁伟强 85,410,704 99.9560 是
5.02 黄烈宵 85,410,704 99.9560 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未来三年
( 2020—2022
10,200 26.6318 28,100 73.3682 0 0.0000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2 关于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 10,200 26.6318 28,100 73.3682 0 0.0000
案
3.01 段容文 704 1.8381
3.02 黄艳婷 704 1.8381
3.03 黄平 704 1.8381
3.04 黄艳芸 704 1.8381
3.05 水田晴夫 704 1.8381
3.06 邹淑芳 704 1.8381
4.01 陈海权 704 1.8381
4.02 谢如鹤 704 1.8381
4.03 梁肖林 704 1.8381
5.01 袁伟强 704 1.8381
5.02 黄烈宵 704 1.8381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通过;
2、其中,逐一对议案3至议案5的各子议案进行表决,并均已获得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庄浩佳、陈佩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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