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厨柜: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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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3180 股票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2019-076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金牌厨柜”)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兴业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11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证发[2018]42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金牌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参与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及上交所网站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12月13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2019年12月13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配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T+3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3、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12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兴业证券包销。
    
    4、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92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3.92亿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11,76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及存托凭证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算。
    
    6、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7、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19年12月11日(T-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0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刊登在2019年12月11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本次共发行人民币3.92亿元金牌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计39.2万手,按面值发行。
    
    2、本次发行的金牌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若认购不足3.92亿元的部分则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3.92亿元。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5.896元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计算可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5896手可转换公司债券。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在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处进行。
    
    发行人控股股东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将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承诺认购金额为16,997.60万元,相当于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量的43.36%,且相当于控股股东可优先配售上限额度的98.90%。
    
    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53180”,配售简称为“金牌配债”。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4、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5、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754180”,申购简称为“金牌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00元)。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000手(100万元),如超过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6、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19年12月13日(T日)。
    
    7、本次发行的金牌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金牌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5.896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5896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发行人现有A股总股本67,215,881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738,600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A股股本为66,477,281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391,950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其中,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数量为18,416,471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户库存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数量为17,677,871股,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东可优先认购金牌转债约104,228手,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限售流通股股份数量为48,799,410股,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东可优先认购金牌转债约287,722手。
    
    (一)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原无限售条件的A股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53180”,配售简称为“金牌配债”。网上优先配售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T日),在上交所交
    
    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进行。
    
    (二)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原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在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处进行。欲参与认购的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应在认购日2019年12月13日(T日)12:00前,将认购文件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具体情况如下:
    
    邮箱地址:ecm@xyzq.com.cn
    
    邮件标题:有限售条件股东全称+优先认购金牌转债(请务必遵守此命名规则)
    
    1、全套认购文件包括(附件请勿压缩,以一封邮件发送):
    
    (1)《网下优先认购表》电子版文件(必须是EXCEL版)
    
    (2)签署盖章完毕的《网下优先认购表》扫描件
    
    (3)《网下优先认购表》由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署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机构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的,无须提供
    
    (4)机构股东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须提供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开户证明文件
    
    (6)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
    
    邮件是否成功发送请以回复邮件确认为准。若在发送邮件30分钟内未收到回复邮件确认,请拨打咨询电话021-20370807进行确认。已获得回复邮件确认的,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2、原股东可在兴业证券网站(https://www.xyzq.com.cn/)下载《网下优先认购表》(Excel版本),下载路径为:“重要公告--通知公告--金牌厨柜可转债网下优先认购表”。
    
    3、请投资者务必保证Excel版本《网下优先认购表》与盖章扫描件内容完全一致。如有差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其无效申购。
    
    4、原有限售条件的股东网下优先认购表一旦扫描发送至兴业证券指定电子邮箱处,即被视为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认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5、参与优先配售的原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必须在2019年12月13日(T日)12:00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下指定收款账户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未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视为无效认购,缴纳认购资金不足的以实际到账金额确认有效认购数量。请原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务必在汇款用途或备注中注明投资者沪市证券账户号码和“金牌转债优先”,如投资者证券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汇款用途或备注中填写:B123456789金牌转债优先。请勿填写证券账户号码以外的任何信息。未按要求填写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认购无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35050187000700002882
     开户行:                              建行福州广达支行
     大额支付号:                          105391004019
     银行联系人:                          林洁
     联系电话:                            0591-83350991
    
    
    认购资金将直接作为认购款。扣除实际的认购金额后,认购资金若有剩余,则余额部分将不早于2019年12月17日(T+2日)按汇入路径返还。认购资金在认购冻结期的资金利息按国家有关规定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2019年12月13日(T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投资者网上申购代码为“754180”,申购简称为“金牌发债”。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手(10张,1,000元),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000手(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12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
    
    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92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3.92亿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1,76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安园集和路190号
    
    法定代表人: 潘孝贞
    
    电话: 0592-5556861
    
    传真: 0592-5583015
    
    联系人: 陈建波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丁香国际商业中心东塔6楼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咨询电话: 021-20370807
    
    联系人: 资本市场业务总部
    
    原限售股东认购文件接收邮箱地址: ecm@xyzq.com.cn
    
    发行人: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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