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 288 号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称“公司现有技术可以应用于无线耳机部分组件的生产和制造,目前公司已获得与无线耳机相关的少量设备订单”。12月12日和13日,你公司股价连续涨停。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说明:
1. 请说明你公司获得与无线耳机相关设备订单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合同金额、销售内容、签署订单时间、合同履行期间、履行风险等,并结合销售情况说明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影响,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 请说明无线耳机相关设备销售收入占你公司最近两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的回复是否存在迎合市场热点和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3. 请说明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11月1日以来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未来3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4. 请说明你公司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等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原则的情形。
5.请你公司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以及公司股价波动情况、估值水平等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6.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12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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