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欣锐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欣 联系电话:021-61006585
保荐代表人姓名:庄严 联系电话:0755-83199599-529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庄严、刘英、李妙玲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9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3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下
简称“本指引”)第34条所列):
查阅公司三会会议文件、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等;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访谈;实地察看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4条所列):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部门的报告等资料。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 √
市公司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
板上市公司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板和 √
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
板上市公司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4条所列):
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查阅公司的相关公告和报备文件;访谈公司
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查阅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及相关文件。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4条所列):
核查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查阅公司相关制度;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4条所列):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
大会会议文件;核对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查阅募集资金明细账簿,抽查大额募
集资金使用的原始凭证;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察看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4条所列):
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公司财务资料;查阅同行业公司的定期报告以及行业研
究报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4条所列):
查阅上市期间的股东及公司相关承诺;查阅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4条所列):
核查了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及 2019年分红情况;查阅了公司制定的《员工借
款管理规定》及借给员工款项的银行账单;核查大额资金往来及对应的原始凭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本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在本次现场检查所涵盖的期间,发现的问题如下:
2019年前三季度,由于国家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政策调整及整车市场需求下
降影响,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141.32万元,较
去年同期下降61.65%,公司净利润下滑幅度较大。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 欣 庄 严
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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