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藤井郭行董事和池田行广董事书面委托多田昌弘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关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修订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
因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沈中洲、郑航和赵挺已辞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拟回购股票数量共计35,520股,回购价格为5.11元/股,预计回购总金额为181,507.20元;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严丰慕先生或证券事务代表张小青女士全权负责办理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政府、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16,490,037元减少为616,454,517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此次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书》,该意向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正式生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有关此次收购意向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在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有关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1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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