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被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江苏精湛光电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湛光电”)于2019年12月11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江苏精湛光电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2881号)。截至2019年6月30日,精湛光电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5.1条第(三)项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决定终止精湛光电股票挂牌。精湛光电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自2019年12月19日起终止精湛光电股票挂牌。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精湛光电3,409,091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6.74%。此次精湛光电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终止挂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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