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19-058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乌鲁木齐杰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杰得投资”)的函告,获悉上述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量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28,130,000 59.39% 8.05% 2018 年
12 月 5
王丽珊 14,070,000 29.70% 4.03% 日
5,000,000 10.56% 1.43% 深 圳 市
高 新 投
李漫铁 5,920,000 9.43% 1.69% 2019年12 保 证 担
李琛 是 4,000,000 60.27% 1.14% 保 有 限
2019 年 月11日 公司
乌鲁木齐 9月6日
杰得股权
投资合伙 16,700,000 41.46% 4.78%
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 73,820,000 - 21.12%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称 大股东及其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充质 始日 期日 用途
一致行动人 押
15,540,000 32.81% 4.45% 融资
王丽珊 14,350,000 30.29% 4.11% 融资
乌 鲁 木 2019 年 2020 年 深 圳 市
齐 杰 得 是 否 否 12月11 12月12 高集新团有投
股 权 投 16,700,000 41.46% 4.78% 日 日 限公司 融资
资 合 伙
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 46,590,000 - 13.33%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股东名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持股数量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称 例 量 量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李漫铁 62,774,509 17.96% 55,730,000 55,730,000 88.78% 15.95% 0 0% 0 0%
王丽珊 47,368,000 13.55% 0 29,890,000 63.10% 8.55% 0 0% 0 0%
李跃宗 5,612,000 1.61% 5,612,000 5,612,000 100.00% 1.61% 0 0% 0 0%
李琛 6,636,491 1.90% 0 0 0.00% 0.00% 0 0% 0 0%
乌鲁木
齐杰得
股权投 40,275,000 11.52% 23,530,000 40,230,000 99.89% 11.51% 0 0% 0 0%
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乌鲁木
齐希旭
股权投 5,532,500 1.58% 0 0 0.00% 0.00% 0 0% 0 0%
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168,198,500 48.12% 84,872,000 131,462,000 78.16% 37.61% 0 - 0 -
注: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已经全部解除限售,按照《公司法》规定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其所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8,19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2%,其中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31,462,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8.16%,占公司总股本的37.61%。
三、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是股东个人融资,用于投资培育对上市公司具有战略协同作用的主体。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3,530,000股,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的13.99%,占公司总股本的6.73%,对应融资余额为1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31,462,000股,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的78.16%,占公司总股本的37.61%,对应融资余额为45,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重大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5、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其将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2、股票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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