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泽信息: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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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天泽信息 公告编号:2019-116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信息”或“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融资并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江信息”)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的融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并同意提供总额不超过1.9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一般或连带责任保证。本次融资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融资并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等相关内容。
    
    二、本次担保情况
    
    近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或“银行”)签订了编号:Ea173161911260058《保证合同》(以下简称 “本合同”),公司为远江信息(即借款人或债务人)与南京银行(即贷款人或债权人)签订的编号:Ba173161911260045《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 “主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董事会已授权董事长负责签署在担保额度内(即对远江信息提供总额不超过1.9亿元的担保,该授权范围内已累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含本次)为0万元)的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属于该次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因此无需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南京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
    
    保证人(乙方):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第二条 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主合同由甲方为债务人办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因办理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透支、拆借等表内外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本金,即人民币10,000,000.00元,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以主合同及主合同有效附件约定的或载明的期限为准。
    
    2、第三条 保证方式
    
    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提前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保证责任。
    
    3、第四条 保证担保范围
    
    乙方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及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下同)。
    
    4、第五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若主合同项下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甲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两年。
    
    5、第六条 被担保的主合同的变更
    
    乙方确认,除增加债权本金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外,甲方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均视为已征得乙方事先同意,无须通知乙方,乙方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甲方与债务人依主合同约定变更利率的,亦视为已征得乙方事先同意,甲方无须通知乙方,乙方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6、第七条 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或可撤销或解除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7、第十条 违约及处理
    
    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事件之一的,甲方有权行使一项或几项权利,如:要求乙方或债务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要求乙方立即按所有已发放融资金额的100%缴纳/补足保证金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可以行使的其他权利。
    
    8、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9、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即 2019年11月27日)起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19,908.00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下同)的比例不超过10.03%;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南京金融城 支行《保证合 同》(编号:Ea173161911260058);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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