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北京六分科技有限公司接受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子公司北京六分科技有限公司接受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六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分科技”)拟进行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洪鑫源、北京北斗通、南方工业、四维
互联基金。相关事项完成后,公司对六分科技的持股比例将降为
40.18%,六分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 想 任光明
吴艾今
二○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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