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
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四维图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北京六分科技有限公司接受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六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分科技”)拟进行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洪鑫源、北京北斗通、南方工业、四维互联基金。相关事项完成后,公司对六分科技的持股比例将降为40.18%,六分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通过六分科技增发新股引入新的投资者,将提高六分科技在高精度定位领域的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子公司北京六分科技有限公司接受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增补李克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克强先生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情况了解,我们认为李克强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资格。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经审查,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克强先生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经查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李克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 想 任光明
吴艾今
二○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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