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7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3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参加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鉴于2018 年度审计服务聘期已届满,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业务情况、审计工作量、市场行情,并参照有关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均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所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和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等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有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12月23日(星期一),详情请见公司将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