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0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具有商业上的必要性和互利性。各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良好,各方均提供了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措施,能有效地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其中涉及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应回避表决,且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应当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事前就拟向董事会提交《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相关情况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的情况汇报,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符合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予以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
杨胜刚 耿乃凡 何 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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