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19-023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12月10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童存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童存志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吴新先生、铁志收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转,在新一届监事选举产生并正式就任前,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自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12月10日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吴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1年11月任杭州园林设计院设计师,2001年11月至2008年8月任杭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师,2008年9月至2011年2月任杭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师、监事,2010年11月至今兼任园展投资董事。2011年2月至2013年3月任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师、监事,2013年3月至2017年10月任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设计所副所长、监事,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新先生通过杭州鸿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20,000股,通过杭州园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0,000股,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
铁志收: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0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师,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任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所所长,2015年10月至今任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院副院长。
截至本公告日,铁志收先生通过杭州鸿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20,000股,通过杭州园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0,000股,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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