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固原市六盘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对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固原市六盘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产报废处置事项之独立意见:
1.固原市六盘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六盘山公司”)所在地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要求六盘山公司对资产范围内所有房屋和设施设备进行拆除。本次对上述拆除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六盘山公司本次资产报废处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资产报废处置事项。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不存在风险;本次事项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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