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2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鸥水处理”)、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亚太”)于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12月9日累计收到和确认政府补助资金3,647,171.04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一)与收益相关的补助明细表:序号 项目 时间 补助金额(元) 补助依据
1 增值税退税 2019.4-2019.11 1,250,380.91 注
2 2018年企业知识 2019.4.11 4,000.00 苏西高发[2019]1号
产权专项奖励
3 海鸥亚太2017年 2019.6.24 349,980.99 财北国税内湖综所一字
股利退税 第1080955472号
4 海鸥亚太2018年 2019.7.8 462,741.42 财北国税内湖综所一字
股利退税 第1080955762号
2018年度开放型 武商发[2019]36号
5 经济专项资金境 2019.8.6 100,000.00 武财工贸[2019]12号
外投资
6 2019年度知识产 2019.10.31 20,000.00 苏财行[2019]34号
权专项资金
2018常州市经贸
7 发展“走出去”专 2019.12.9 428,300.00 常商经[2019]377号
项资金
8 2019常州市专利 2019.12.9 1,000.00 武市监[2019]50号
资助经费 武财工贸[2019]21号
合 计 2,616,403.32
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自2016年
5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
同时废止。金鸥水处理从2016年5月1日起按照财税〔2016〕52号享受相关税收的优惠政策。
(二)与资产相关的补助明细表:序号 项目 时间 补助金额(元) 补助依据
2012年,公司分别与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以下简称“经发区管委会”)签订“项
目租赁和扩建协议书”、与常州市武进区西湖
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西湖街道办事处”)
签订“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与补偿协议”。经
发区管委会对公司原邹区镇仕尚村厂区(地号:
5101003)及邹区镇长汀村厂区(地号:
5107001)地块进行拆迁和收储,并提供位于
祥云路16号地块(地号:212201004)作为置
换,同时西湖街道办事处按相关规定对公司进
政府拆迁补 2019年4月 行拆迁补偿。公司先将收到政府部门拨付的搬
1 偿款 -2019年12 1,030,767.72 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2014年,项目
月 结算余额计入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
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其
他收益”(其中2017年度以前计入“营业外收
入”,2017年开始计入“其他收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前述搬迁补偿事
项结余的递延收益余额为 2,054.93 万元,
2018 年度自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
137.44万元, 2019年度自递延收益转入其他
收益的金额为137.44万元,预计上述事项2020
年度自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137.44
万元。
合 计 1,030,767.72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划分上述各类政府补助类型,并确认和计量上述事项。上述政府补助中,309.39 万元作为其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55.33 万元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次公告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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