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收购四川贝尔康医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相关证券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公司收购收购四川贝尔康医药有限公司60%股权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法律规定,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关于收购四川贝尔康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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