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19-084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12月10日,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顺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2020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实际使用授信敞口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具体如下:
授信总额 实际使用授信敞口余额
申请方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万顺新材及其子公司(不含江苏中基) 不超过300,000 不超过200,000
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不超过220,000 不超过160,000
合计 不超过520,000 不超过360,000
上述额度含尚未履行完毕的综合授信融资合同在内。上述额度在2020年度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授权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法定代表人(香港地区公司授权董事)签署上述综合授信融资项下的相关法律文件,并以公司及各子(孙)公司拥有的、产权清晰、合法的财产作为自身综合授信融资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二、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2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2020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事项可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三、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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