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证券代码:600876 编号:临2019-055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4月18日完成发行股份购买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100%股权、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城新能源”)100%股权、中建材(宜兴)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新能源”)70.99%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承诺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统称“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诺如标的公司在2018年~2020年利润补偿期内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须按照补偿协议向公司作出补偿。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9]第2-00388号),标的公司合肥新能源、桐城新能源及宜兴新能源2018年度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084.88万元、697.22万元及1,166.91万元,均未实现业绩承诺。按照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方式及计算公式,业绩承诺方合计应补偿股份数为7,400,882股,由公司对业绩补偿股份实施回购并注销,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3.00元。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关于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关于中建材(宜兴)新能源有限公司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将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情况通知债权人。以上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2019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19年12月10日,公司已完成上述7,400,882股回购股份过户,并转入公司开设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回购股份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1.32%。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8年度业绩补偿方案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未发生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将于2019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股份,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 本次注销后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总数 股份数 比例
(%) (%)
A股 30,001,240 5.36 6,650,608 23,350,632 4.23
有限售股份
H股 0 0 0 0 0
A股 279,796,151 49.98 750,274 279,045,877 50.51
无限售股份
H股 250,000,000 44.66 0 250,000,000 45.26
总股本 559,797,391 100.00 7,400,882 552,396,509 100.00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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