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集团:独立董事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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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关联方将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协商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2、交易对方均属公司实际控制人旗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双方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及保障作用;交易是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等都是遵循当时的市场情况,与其它无关联客户相类。因此,交易是公允的,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名:
    
    胡晓东、虞晓锋、樊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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