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
调整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科技”或“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新天科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56 号”文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198,18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2,179,991.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192,898.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987,092.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0日全部到位,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1135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 28,000.00 28,000.00
2 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 18,000.00 17,998.71
3 “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 18,000.00 18,000.00
4 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 12,000.00 12,000.00
合计 76,000.00 75,998.71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分别用于存放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资金、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资金、“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资金以及移动互联网抄表系统研发项目资金。2016年10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公司将存放于中原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转出至公司在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9月3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范存储、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违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原计划达到预定
总额 总额 金额 可使用状态时间
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 28,000.00 28,000.00 15,831.48 56.54% 2019.12.31
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 18,000.00 17,998.71 2,475.06 13.75% 2019.12.31
“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 18,000.00 18,000.00 4,185.66 23.25% 2019.12.31
业化项目
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 12,000.00 12,000.00 2,916.00 24.30% 2019.12.31
合计 76,000.00 75,998.71 25,408.20 -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实施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实施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
智慧水务云服务平 实施地点 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 及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
台项目 雪梅街南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
智慧农业节水云服 实施地点 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 及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
务平台项目 雪梅街南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互联网+机械表升 实施地点 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 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雪
级改造产业化项目 梅街南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移动互联抄表系统 实施地点 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 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雪
研发项目 梅街南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原场地规模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促进公司高效发展,为募投项目的发展预留空间,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水平,公司拟将“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及“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变更至: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雪梅街南;拟增加“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及“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后,“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及“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变更为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及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雪梅街南。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由于公司原场地规模已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公司购置了新的工业用地,公司拟对“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及“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为了更好的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对募投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调整,导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无法按照原计划实施完成。因此,公司需对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进行调整,拟将“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及“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的项目完成时间由2019 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五、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实施进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实施进度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长远规划来看,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并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天科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新天科技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海通证券对新天科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金涛 李文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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