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3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19年1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费战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费战波、宋继东、王钧、李健、常明松、刘胜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作,第三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杜海波、陈铁军、杨玲霞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作,第三届董事会的现有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及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及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雪梅街南;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及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雪梅街南。上述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调整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项目实际情况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后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调整为2021年12月31日。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的调整,是公司根据目前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为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调整事项未改变项目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新天科技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新天科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费战波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毕业于重庆大学电磁测量技术专业,获学士学位,1991年毕业于上海大学电磁测量及仪器专业,获硕士学位。先后荣获河南工业创新优秀奖、郑州高新区“创新贡献奖”、河南省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河南十大科技英才、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企业家优秀奖、五一劳动奖章、郑州市信息化领军人物等荣誉;2000年-2010年曾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技术总监,201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费战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9,728,727股,持股比例为35.7%,费战波先生与费占军先生系兄弟关系,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李健先生与费战波先生系姻亲关系。除此之外,费战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费战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宋继东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郑州大学,2013年5月至2018年10月在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担任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智能燃气表事业部总经理、智能电力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大客户经理,兼任子公司河南新天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宋继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继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钧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技术副总监、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王钧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782,680股,持股比例为4.9999%,王钧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钧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健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2年5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销售经理、销售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李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53,220股,持股比例为0.35%,李健先生与公司董事长费战波先生系姻亲关系,除此之外,李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常明松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4年加入本公司,曾担任公司销售经理、销售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常明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9,760股,持股比例为0.01%,常明松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常明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胜利先生,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加入本公司,曾担任公司研发经理、研发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胜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490股,刘胜利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胜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新天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海波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注册会计师。现任河南正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南正永创业咨询有限公司、河南正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卡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百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辉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杜海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杜海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铁军先生,195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河南省优秀专家,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职于郑州大学电气工学院,2010年-2016年曾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河南省高新技术专家联合会副理事长、光机电一体化分委员会理事长、河南省制造业信息化专家组组长、河南省电机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河南省自动化学会副理事长。
陈铁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铁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杨玲霞女士,195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教授。曾任职于郑州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
杨玲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玲霞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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