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次修订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相关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24.30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万元。 20,810.8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824.30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810.8 万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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