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关注函涉及相关问题的专项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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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关注函涉及相关问题的专项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收到贵部《关于对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9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其中要求会计师对有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现对关注函中的有关问题核查说明如下:
    
    问题1、请结合投资资金损失的可能性、华领资产法定代表人孙祺及其配偶董敏出具的《保证承诺函》等保证文件,详细说明存在兑付风险的理财产品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可能产生的影响,包括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请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依据华领资产通知的新的收益分配方案,2019年11月26日为公司持有的“华领定制9号”基金份额赎回日,投资期限届满,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投资本金及其收益。截止本关注函回复日,公司仍未得到资金兑付,已构成实质性违约。后续如无法足额兑付相关投资本金及其收益,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上海公安局浦东分局于12月2日发布警方通报,已对华领资产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立案侦查,对华领资产法定代表人孙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将全面收集证据,推进案件侦办,追赃挽损、资金核查等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等涉众型案件中,总体的原则也是剩余财产清退。但目前公司无法获知华领资产有多少剩余资产或可追赃挽损的资产用于投资人清退。
    
    我们认为:
    
    鉴于公司目前所掌握的信息有限,华领资产所遇到的问题及具体情况尚不明朗,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够支持公司做出较为正确、合理的判断。相关风险评估乃是基于该初步信息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最终应以后续经有关机构或部门确认的为准,因此目前暂不能合理预计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金额。公司将于报告期末根据获取的进一步信息对该项基金资产持续进行减值测试。
    
    针对该事项,公司已成立专项小组,并已聘请律师团队,跟踪该事态发展,寻求解决方案,我们将予以密切关注。公司后续如获取进一步的相关信息,我们将根据该事件具体进展情况,秉承谨慎性原则,复核公司作出判断的合理性以及相应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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