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公司及关联人为控股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及相关资料,事先了解了相关背景情况,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及关联人为控股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认可公司及关联人张冰先生共同为控股孙公司北京多彩互动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彩互动”)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张冰先生拟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中被提名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尚需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生效。),张冰先生不收取担保费。本次事项有利于满足多彩互动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升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关联人为控股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高海军 林卓彬 赖玉珍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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